详细信息
拍卖标的: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南段869号厂区内地面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权证,仅有《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16572.67平方米)
评估总价:2519.0458万元;起拍价:1763.33206万元;保证金:1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其他说明:
1.该宗资产无产权证明,且在租赁状态;
2.该宗资产须按招商产业指南目录要求用于经营机器人及系统集成和工业互联网业务;
3.拍得该宗资产的企业(或个人)须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并按照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产业指南目录要求在两年内投产,否则由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原买受价收回该资产;(标的物具体情况请详见评估报告)
4.拍得该宗资产的企业(或个人)为崇州市以外的,须按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在崇州市注册新公司,且税收≧25万元/亩/年和产值≧500万元/亩/年。